
公告日期:2017-08-28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自挂牌以来共实施1次股票发行,截止2017年6月30日,已完成股票发行1次。
2016年11月29日,经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迅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02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50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括偿还银行贷款)。
全部募集资金603万元已于 2016年 12月 23 日前全部到位,
缴存银行为湖北宜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82010000002390095),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2100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关于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361号),该账户自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19日未发生任何资金收支,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
本次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2016年12月所募集到的资金,均要求股东入资到指定账户,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宜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010000002390095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
此次定向发行按照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11月29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含归还银行贷款),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9.94元,为利息余额。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6,030,000.00
加:利息收入 3,844.68
一、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0.00
二、支付生产材料货款和费用 2,685,386.68
三、支付工资 348,408.06
支出总计 6,033,794.74
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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