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普惠:修改股票发行方案的说明公告
优普惠资讯
2018-09-17 16: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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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7



证券代码:836817 证券简称:优普惠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股票发行方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普惠”)于2018年8月1日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原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20)。经审核,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于2018年8月1日签署的《股东协议》部分条款需进行删除和修改。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现股东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东协议>(修订后)的议案》《关于终止原<股东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深圳市优普惠药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审核要求及公司最新情况对原发行方案进行了更新、补充说明及修正,具体如下:



一、修改原发行方案“一、公司基本信息”



修改前的内容: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吉榕路18号A栋301之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吉榕路18号A栋301之一





修改后的内容: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荣德时代广场1栋B座1010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荣德时代广场1栋B座1010



二、修改原发行方案“二、发行计划”之“(五)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及其他事项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修改前的内容: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认购的股份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已与发行对象达成协议,本次发行新增股东不参与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若本次发行前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无需对本次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形,对公司股价无影响。

修改后的内容:



公司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实施现金分红。截至本发行方案公告日,公司尚未完成权益分派。公司已与发行对象达成协议,本次发行新增股东不参与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若本次发行前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无需对本次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分红事项外,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其他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形,对公司股价无影响。



三、修改原发行方案“二、发行计划”之“(七)募集资金用途”之“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改前的内容: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

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将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相应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修改后的内容: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按照股转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董事会已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待取得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登记函后,珠海东辰项目募集资金(珠海东辰增资款)将由三方监管账户转入珠海东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将与珠海东辰、主办券商、存放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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