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公告编号:2024-034
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司拟聘任赵志龙先生为公司经理,聘任赵勇龙先生、赵永高先生、邓伟先生、赵卫忠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聘任姚秀宇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徐大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审阅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符合挂牌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本次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24-034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徐作骏: 曹政宜: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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