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1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6794 证券简称:嘉德永丰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所列见证律师为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胡颖、黄帆律师,现因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原因,见证律师更换为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龚旭晟、张将将律师。
二、变更见证律师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三、变更见证律师对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影响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系因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原因,不影响本次会议的正常召开,不影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效力。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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