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15: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蒋军辉、刘艳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为:2019-018)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为:2019-019)。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经营决策工作的开展情况和2019年度的工作思路,董事会就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0)。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2019年度的工作计划,监事会就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1)。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2018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公司对2018年度的财务工作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分析,制定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0)。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为更加有效地指导2019年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根据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结合公司财务数据,以2019年的经营计划为基础,对2019年度财务收支做出预算性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0)。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252.3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8.11万元。2018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亦不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七)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深圳市嘉德永丰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0)。
(八)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议案
1.公司因日常运营需要,预计2019年度计划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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