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6769 证券简称:豪特节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豪特节能与其客户签订《中央空调工程项目承建和维护服务合同书》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双方各投入项目造价总额的 50%,豪特节能以设备及全项目施工等形式投入;其客户以货币资金投入。豪特节能运往项目现场的所有设备经该客户签收后所有权归该客户所有。豪特节能在节能效益合同期限内享有 50%的节能收益。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豪特节能将整个项目造价确认收入,将 50%应收账款转为无形资产并在效益合同期限内摊销,对相关账务处理进行审计调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现该账务处理不符合准则规定,并对前期相关账务处理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1、对 2017 年影响:
将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营业收入调减 6,800,105.58 元;调减营业成本2,513,387.68 元;将应于分期确认的投入成本调至其他非流动资产,调增2,513,387.68 元;将不符合确认条件的无形资产调减 6,299,700.00 元,调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25,994.00 元,调减管理费用 125,994.00 元;调减应收账款原值 500,405.58 元,调减资产减值损失 25,020.28 元,调减坏账准备(应收账款)25,020.28 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3.04 元,调增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3,753.04 元;调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13,945.67 元。
2、对 2018 年影响:
(1)2018 年续调 2017 年度差错更正调整金额。(2)将本期不符合确认条件
的营业收入调减 900,000.00 元,调减应收账款原值 900,000.00 元;根据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比例,根据测算结果调增资产减值损失 13,764.71 元,调增坏账准
备 13,764.71 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 2,064.71 元,调减所得税费用 2,064.71
元;调增本期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 471,260.19 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资产471,260.19 元;调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755,964.00 元,调减管理费用755,964.00 元;调增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413,945.67 元。
3、对现金流差异进行调整,调整明细详见“(二)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 √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现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事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评估变更和差错改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