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6756 证券简称:中达金桥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中达金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二十条(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 二十条(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 第(一) 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 第(一)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条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条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公司依照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 公司依照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转让给职工。 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
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行使下列职权……股东在行使上述职权时 法行使下列职权……股东在行使上述职权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时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在不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下,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
的部分职权,但股东大会不得将其法定职权
授予董事会行使。
三十九条(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三十九条(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提供的任何担保;(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 资产 30%的担保;(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
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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