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中达金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北京中达金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金桥”或“公司”)于2015年6月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主办券商,于2016年4月13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鉴于中达金桥战略发展需要,经与招商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双方于2019年7月22日签署了《北京中达金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书》,且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履行了相关报备程序,于2019年8月2日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
本公司对中达金桥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2015年6月至2019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日止。自担任中达金桥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本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中达金桥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进行了充分、谨慎的核查,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的义务。中达金桥在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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