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进展提示性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主办商”)作为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豫新科技;证券代码:836728;以下简称“豫新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就其破产最新进展向投资者及债权人等相关方做出如下提示: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2020 年 2 月 25 日豫新科技破产管理人发布《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网络)的通知》: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管控情况,促进各项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经提请债权
人会议主席并报请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决定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 时
召开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讨论内容为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内容,关系债权人、股东等切身利益,主办券商提示债权人、投资人及时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具备参会资格的债权人准时参加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二、暂停转让的后续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挂牌公司应当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豫
新科技就该重大事项已申请暂停转让,目前处于暂停转让中。2019 年 11 月 19 日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豫 05 破 2-2 号公告,认为豫新科技符合法定破产条件,宣告豫新科技破产。公司进入资产清算估价阶段,后续包括分配资产、注销等程序。由于豫新科技破产清算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具备复牌条件,公司将继续暂停转让。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并督
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事项进展,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特此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