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主办券商”)系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豫新科技,证券代码836728,以下简称“公司”或“豫新科技”)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 涉及重大诉讼
2016年4月,公司与天津启迪清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启迪)签订《南乐县元村镇20MW生态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包协议书》(下称《分包协议》),公司将所总包建设的南乐县元村镇20MW发电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天津启迪,合同总价款58,542,843.1元,合同约定南乐中昊、河南昊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昊诚光电)就公司在《分包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向天津启迪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为担保公司在《分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昊诚光电将其持有的南乐中昊100%股权出质给天津启迪,南乐中昊将其持有的该项目全部动产抵押给天津启迪。该项目建成后项目发包方南乐中昊暂未能将该项目出售,未及时向公司支付项目总包工程款,公司也未及时向天津启迪支付分包工程款。天津启迪为实现其《分包协议》项下分包款项 ,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银行账户冻结
天津启迪已申请诉讼保全冻结公司基本账户,账户为2572*****172(开户行:中国银行安阳分行),账户余额为113467.74元,以上冻结期限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1月12日。
综上,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豫新科技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可能汇兑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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