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
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十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9 年11月19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豫05破2-2号公告,宣告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公司之后处于破产后续处置阶段。同
时,豫新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依法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公司股票整理期内的具体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30日起复牌,并于2021年9月13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证券代码不变,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豫新”,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
三、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此事项,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决定终止豫新科技股票挂牌。由于豫新科技2019年11月19日已被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全国股转公司不再为其提供股份转让和信息披露服务,不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退市专区。
2、联系方式:
序号 人员 公司 联系方式
1 申子鑫 豫新科技实际控制人 13426328371
2 赵文军 豫新科技股东及原高管 18903721369
3 李所长 同心事务所:破产管理人 15503720700
4 张坤 平安证券 18201808166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积极维 护个人权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文件及《关于给予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632号)等文件。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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