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证券代码:836714 证券简称:宏伟泰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宏伟泰精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6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类型: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2、关联方名称:朱革飞、朱新微、钱海锋
3、发生金额:3,000,000.00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朱革飞,男,本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14,507,000股,持股比例32.97%;朱新微,女,本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革飞的配偶,未持有公司股票;钱海锋,男,本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票7,953,000股,持股比例
18.08%。构成关联关系。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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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真实性及公允性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朱革飞、钱海锋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6年
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真实性及公允性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3、《关于确认2016年偶发性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真实性及公允性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朱革飞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广场 自然人 -
朱新微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广场 自然人 -
钱海锋 浙江省乐清市白石镇新浃河村 自然人 -
(二)关联关系
朱革飞,男,本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14,507,000股,持股比例32.97%;朱新微,女,本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革飞的配偶,未持有公司股票;钱海锋,男,本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票7,953,000股,持股比例
18.08%。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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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6日,朱革飞、朱新微、钱海锋与深圳市宇商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号:CI130016070008M),朱革飞、朱新微、钱海锋为公司向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
1,000,000元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16年7月6
日至2017年7月5日。该项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
毕;
2016年12月26日,朱革飞、钱海锋与新光租赁(苏州)有限
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书》,朱革飞、钱海锋为公司向新光租赁(苏州)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8日。该项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履行完毕;
另:公司在2016年9月28日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
号2016-026)中,披露了一项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拟与东联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开展标的额为480万元的融资租赁分期
支付业务,由关联方朱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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