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6714 证券简称:宏伟泰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宏伟泰精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追认2016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公告》的
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情况介绍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因补充流
动资金需要,分别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革飞及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夏必杰处以循环使用的方式短期借入资金,累计借入金额为33,324,122.63元,其中4,931,000.00元已于2016年8月30日予以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2,公告名称为《广东宏伟泰精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本次尚需公告的拆借资金为28,393,122.63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上述拆借资金尚余2,823,128.63元未归还。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从关联方短期借入流动资金,系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资金,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占用公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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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6
因新任董事会秘书对有关信息披露业务规则理解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上述关联交易未在发生时进行内部审议,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公告。现予以补充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追认2016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构成任何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为以上关联交易受到影响,但上述事项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发生之时未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反映出公司治理有待完善。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三、 采取的改善措施
1、公司补充履行内部审议确认程序。
2、补充披露。
四、后续规范措施
今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将加强对《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颁布的相关制度、细则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时性。
特此公告!
广东宏伟泰精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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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6
董 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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