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诚教育”或“公司”)预计无法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经持续督导了解到,挂牌公司目
前尚未开展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已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持续督导费用,提示投资者挂牌公司有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志诚教育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提醒并积极督促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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