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13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内容要求,我公司作为推荐主办券商
组织拟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提出的
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进一步调查,逐条落实。现将反馈意见的
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下文中“拟挂牌公司”、“公司”、“柏莱特”或“北京
柏莱特”专指“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柏莱特
有限”专指“北京柏莱特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柏莱
特”专指“上海柏莱特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南昌柏莱特”
专指“南昌柏莱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江海证券”专指“江
海证券有限公司”,“律师”专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专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业务资质。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的以下事项并发
表明确意见:(1)公司各业务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
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
见;(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
律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
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回复】
(1)公司各业务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
证、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经主办券商与律师核查,柏莱特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2015
年11月28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765044750F号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舞台灯
光音响设备租赁;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为大型文化活动、体育盛会、庆典、演出、会议及展览展示等提供
专业视听服务、综合设计方案和设备租赁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划分,发行人的会展视听服务可归属于商务服务业
(L72)。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划分,发行人
的会展视听服务可归属于商务服务业(L72)下的会议及展览服务(L729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
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门类下的“会议及展览服务(L7292)”。根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修正)》,会展服务(不含会展场馆建设)属于“鼓励类”产业。因此,公司的
主要业务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我国会展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是国家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部外贸发
展事务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但并没有政府部门规定的从事该行业的
强制性资质要求。目前行业普遍认可的是由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中国演出行业协
会等颁发的行业资质,但该类资质并不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强制要求,目前公司取
得了如下许可或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证书、国际舞美组织中国中心团体理事单位证书、
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资质等级证书(甲级)、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
资质等级证书(甲级)、专业舞台音视频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证书(甲级)、
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证书(甲级)。上述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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