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1
证券代码:836680 证券简称:中天新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常州中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经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实质性经营情况,结合目前经济下行、需求萎缩的现状及公司下一步的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降低信息披露成本,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审议公司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回购原则如下: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股东或者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或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6、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拟终止挂牌或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
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前已持有的股份,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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