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1
公告编号:2017-063
证券代码:836673 证券简称:丰收日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丰收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或www.neeq.cc)上发布了《2017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为更全面准确的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适用的股东应缴个人所得税执行政策,本公司现予以修订。
一、 修订事项的具体内容及具体原因
为更全面准确的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适用的股东应缴个人所得税执行政策。
修订前:
以公司总股本 127,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6.20元(含税),股东应缴税费按《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执行。
修订后:
以公司总股本 127,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6.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相关事宜,依据
公告编号:2017-06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 号)等相关制度执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以上修订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修订后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修订后)》(公告编号:2017-064)。我们对上述修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丰收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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