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博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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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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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7

证券代码:836671 证券简称:网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珠海网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珠海网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内部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珠海网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代表股东



大会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并对



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



滥用职权,侵犯公司、股东及职工的利益。



第三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依照国家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其正当活



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担任监事须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等



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与担任监事工作相



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凡具有公司法第146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



任公司监事;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



得担任监事。



第三章 监事会成员及职权



第六条公司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股东监事两人,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依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职工



监事一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其他民主形式产生。监事会设



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有权查核帐薄、文件及有关资料;



(二)有权要求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及业务、财务主管提供



各项报告;



(三)有权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各种报告、方案等有关



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经营年度结束,董事会应将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有关资料提前十五日抄送监事会,以便进行调查核实后及时向股东大会作监事会报告。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年度和中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面审核意见;



(四)监事会有权抽查公司各种形态的资产,有权要求业务、财务等主管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资产状况。有关人员应如实报告;



(五)有权监督检查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权



制止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



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六)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或



明显损害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时,可建议董事会予以撤销并重



新决议,如董事会不予撤消或重新决议维持原结果时,监事会有



权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股东大会报告。监事及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决



议不承担责任,但如不履行本款规定的建议、复议和报告股东大



会的职责,应承担监督失职的责任;



(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监事会有权亲自或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



人员审核公司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财务状况、资产、文件、



档案等有关资料,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



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八条监事会主席除履行一般监事的职责外,还应行使以下职



权:



(一)召集监事会,并安排会议议程;



(二)列席董事会;



(三)向各监事通报董事会情况;



(四)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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