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6632 证券简称:智乐园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智乐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的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智乐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就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长江会审字[2024]第002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将所涉及事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 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智乐园合并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账面列报3,654,453.26元。根据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智乐园期末所持有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且可收回金额不能得到合理评估,我们无法就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应调整减值准备的金额。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智乐园合并其他应收款余额8,094,898.45元,计提坏账准备7,916,259.45元,账面价值178,639.00元;预付款项余额1,771,219.97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函证回函不足,虽然我们执行了相应的替代程序,但考虑到上述未回函金额的重要性,我们无法对智乐园其他应收款及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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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准备、预付款项是否调整以及应调整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智乐园2023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智乐园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智乐园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二、关于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智乐园2023年度营业收入6,336,029.9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023,671.41元、已连续六年亏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为-38,465.24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智乐园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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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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