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6621 证券简称:奇电电气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现将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奇电电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共发生1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中涉及2018年度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的股票发行共有1
公告编号:2019-018
次。
(一)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8年9月17日,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含1,500,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50元,募集资总额不超过3,750,000.00元(含3,750,000.00元)。截至2018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1,705,000.00元,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11月7日出具(会验字[2018]607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8﹞3898号《关于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7年9月20日、2017年10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18
通过,并于2017年9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一)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8年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国联证券、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的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账户名称为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439076063162。该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本金金额 1,705,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 1,152.82
公告编号:2019-018
二、募集资金总额 1,706,152.82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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