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3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836621 证券简称:奇电电气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桐乡高桥大道1156号3幢3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28日以电话或
邮件等形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毛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公告编号:2018-031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管理层推荐,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崔海现、杨冰清2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提名已经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并向全体员工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2018年9月3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全体职工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提名上述员工为核心员工。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认定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告编号:2018-031
决议》
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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