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8
证券代码:836621 证券简称:奇电电气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3日9:00。
预计会期1.0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浙江桐乡高桥大道1156号3幢304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品牌市场影响力,同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拟实施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审议《关于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了鼓舞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管理层推荐,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崔海现、杨冰清为核心员工。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须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公司将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和监事会就认定核心员工分别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将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对本次发行的资金进行专项账户管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奇电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刘国鹰先生代表董事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2)与相关机构签订协议;
(3)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等;
(4)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备案材料,取得股份登记备案函;
(5)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材料完成新增股份登记、限售等手续;
(6)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完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工
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办理其他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刘国鹰、朱志国、吴海龙、张斌、陈龙飞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合资成立子公司,公司控股51%,注册资本5000万。子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及设备、电气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从事电气机电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七)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监事会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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