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09
关于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丽源科技”“公
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中信建投证券派出了张兴华、王慧能、陈子晗、李爱清、吴桐、王飞六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以上辅导人员均为中信建投证券正式员工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对行业有充分的了解。
参与本期辅导项目中介机构还包括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本次辅导期内,以上辅导机构与辅导人员未有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现
场尽职调查、专项问题讨论会、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全面理解与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
责任和义务,并协助辅导对象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并健全相关制度。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丽源科技的实际情况,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现场尽职调查
中信建投证券协同其他中介机构于公司现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重点围绕全面注册制新规要求,结合近期资本市场审核动态,对公司业务与技术、财务与内控、法律合规方面进行进一步对比核查,并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现场调查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梳理分析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工艺技术与当前多层次资本市场板块定位的契合度、公司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及周期波动;核查公司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核查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及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等。
2、专项问题讨论会
中信建投证券与丽源科技在本辅导期内不定期地召开了数次专项问题讨论会,讨论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合规方面:中信建投证券就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性及完整性,公司的关联方清单及关联关系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分析,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
(2)业务方面:中信建投证券就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工艺技术的差异性及领先性、所处市场地位及行业进入壁垒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讨论,结合当前资本市场审核动态与公司具体情况分析论证公司与板块定位的契合度,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周期性及公司形成的主要竞争壁垒,此外中信建投证券牵头各中介机构与丽源科技就公司未来战略规划进行了专项讨论。
(3)财务方面:中信建投证券协助并督促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并督促公司建立系统化流程。同时对报表合并范围、收入确认、销售回
款、关联交易、成本核算、费用归集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
3、中介机构协调会
在辅导过程中,中信建投证券牵头其他中介机构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跟进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对项目工作计划适时予以调整,定期更新重点关注问题进展情况,同时提示辅导对象应予关注的事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落实。中介机构协调会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时间进度安排,法律、财务、业务等重点关注问题工作开展进度沟通等。
4、个别答疑
在辅导工作过程中,中信建投证券与接受辅导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接受辅导人员的问题咨询,中信建投证券协同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方式予以及时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在法律和财务方面能很好地配合中信建投证券对辅导对象开展尽职调查,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整改,实现了计划中的辅导目标。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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