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1
关于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丽源科技”、“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中信建投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中信建投证券派出了张兴华、王慧能、陈子晗、李爱清、吴桐、王飞六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以上辅导人员均为中信建投证券正式员工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对行业有充分的了解。
参与本期辅导项目中介机构还包括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本次辅导期内,以上辅导机构与辅导人员未有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6 月。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现场尽
职调查、专项问题讨论会、中介机构协调会、个别答疑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全面理解与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并协助辅导对象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并健全相关制度。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丽源科技的实际情况,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实地调查及现场辅导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中信建投证券与其他中介机构一同对丽源科技进行现场调查,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收集核查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辅导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并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现场调查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梳理公司历史沿革、了解公司的业务及技术、核查公司及重要人员的资金流水、核查公司财务内控的有效性并提出相应建议等。
2、专项问题讨论会
中信建投证券与丽源科技辅导对象在本辅导期内不定期地召开了数次专项问题讨论会,讨论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合规方面,中信建投证券就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但不限于历次出资、股权转让的背景原因、款项支付、税金缴纳等进行核实;同时对公司的主要资产权属、权证取得、他项权利情况进行调查。
(2)业务方面,中信建投证券就公司的生产模式及销售模式、行业发展态势、同行业公司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讨论,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论证公司的竞争优劣势。
(2)财务方面,中信建投证券就公司的历年业绩变动趋势及原因、收入、成本及费用波动合理性进行讨论分析。
3、中介机构协调会
在辅导过程中,中信建投证券牵头其他中介机构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跟进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对项目工作计划适时予以调整,同时提示辅导对象应予关注的事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落实。中介机构协调会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时间进度安排、法律合规重点事项、财务核查相关问题等。
4、个别答疑
在辅导工作过程中,中信建投证券与接受辅导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接受辅导人员的问题咨询,中信建投证券协同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方式予以及时解决。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证券服务机构,在法律和财务方面能很好地配合中信建投证券对辅导对象开展尽职调查,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整改,实现了计划中的辅导目标。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辅导机构通过与辅导对象的积极沟通、实地调查与现场辅导、针对重点问题专项讨论等方式,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标准,针对公司在规范运作及内部控制方面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并协助辅导对象逐步落实。在辅导对象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下,目前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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