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空间: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大象空间资讯
2016-04-14 2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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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4-14

证券代码:836604 证券简称:大象空间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大象联合空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大象联合空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年报编制和披露相关人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全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度报告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度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 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四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第五条 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重大会计差错: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

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董事会办公室应

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抄送监事会。

第三章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八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l、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

2、主要税种及税率、税收优惠及其依据未按规定披露的;

3、符合第五条第1 至4 项所列标准的重大事项;

4、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

5、其它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l、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净资产等交易;

2、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l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4、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

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十条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由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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