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广东东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广东东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并广州证券:
现对由广州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东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关于公司劳务外包给自然人施工班的情况。请公司补充说明并披露:(1)正在建设中存在劳务外包情况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潜在的违法违规的情况;(2)关于劳务外包不规范的具体整改措施。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挂牌业务部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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