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7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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