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北京华海中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
北京华海中谊节能科技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现对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主办券商”)
推荐的北京华海中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次反馈意见:
1、公司报告期内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7.11%、78.26%、
71.49%。(1)请公司补充披露并分析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2)是否属于行业特点,如何应对波动较大的风险,具体措施及其有效性。(3)请公司对期后签订合同、期后收入实现及预计盈利情况补充分析,评估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4)请主办券商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就公司符合“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判断依据。
2、请主办券商上传关于北京华海中谊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的反馈督察报告(WORD及PDF版本)。
请你们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反馈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二一六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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