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的
推荐报告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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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科技”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调工作指引》”),长江证券对博深科技的主要业务、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本次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对博深科技的尽职调查情况
(一)基本尽职调查情况
长江证券推荐博深科技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尽调工作指引》的要求,通过交谈、查阅、查询、访谈、分析、考察、取得书面承诺,听取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人员意见等调查方法对博深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及业务、历史沿革、股份发行及转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相关成员以及其他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账簿和重要会计凭证、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资料、税收申报表和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制作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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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公司及其全体股东。项目小组通过查阅公司工商档案资料、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的股权结构,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和工商局网站,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股东等方式核查公司或其股东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全体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学立 21,178,800 58.83 净资产
2 范宇洪 5,749,200 15.97 净资产
3 杨南辉 1,296,000 3.60 净资产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4 3,888,000 10.80 净资产
伙)
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32,800 6.48 净资产
6 西安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555,200 4.32 净资产
合计 36,000,000 100.00 /
其中,自然人股东不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而博深科技的经营范围为:安全设备、救生设备、检测仪器、电子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安全避险设施及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施工及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货物与技术出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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