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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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19: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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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8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6552 证券简称:博深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相关事项
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第二次修订稿)》等有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及其他对公司发展作出较大贡

公告编号:2024-014

献的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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