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网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网弦信息资讯
2016-12-26 17:16: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12-2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网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北京网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弦信息”)于2014年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本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并于2016年4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本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网弦信息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广州证券在担任网弦信息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过程中,网弦信息公司治理机制完备,没有发现公司违反相关法律和信息披露管制制度的要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和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持续督导相关文件,并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按时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鉴于网弦信息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