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5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6501 证券简称:名通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质押并由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 8月 17 日披露了《关
于应收账款质押并由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事后经审查发现,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
“(一)关联交易概述”
更正前: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需要,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保证研发持续投入以及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含800万元)的综合授信总量贷款,由公司以800万元应收账款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玉松及其配偶潘静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具体日期和贷款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17-023
更正后: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需要,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保证研发持续投入以及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含8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以全部应收账款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玉松及其配偶潘静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具体日期和贷款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更正前:
根据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需要,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保证研发持续投入以及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800 万元(含 8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总量贷款,由公司以 800 万元应收账款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玉松及其配偶潘静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具体日期和贷款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更正后:
根据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需要,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保证研发持续投入以及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800 万元(含 8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由公司以全部应收账款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玉松及其配偶潘静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具体日期和贷款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除上述更正外,上述披露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以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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