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1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6501 证券简称:名通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9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玉松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7日发出,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27,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2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经营管理需要,为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保证研发持续投入以及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含800万元)的综合授信总量贷款,由公司以800万元应收账款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玉松及其配偶潘静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具体日期和贷款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及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同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授信及借款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
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控股股东曾玉松因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名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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