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太极华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作为北京太极华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华保”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太极华保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 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第一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 1 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9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388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事项进行了验资。
2017 年 7 月 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北京太极华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085 号)。
2、第二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 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
787.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8.27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65,093,170.00 元(其
已完成标的资产股权的交割,现金部分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21]000106 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事项进行了验资。
2021 年 3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北京太极华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 函[2021]75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第一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前(即取得股权登记函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
于募集资金总额 20,070,000.00 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0,118,920.00 元(含利息
收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144.87 元(利息收入)将继续按照《股票发行 方案》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第二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前(即取得股权登记函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
低于募集资金总额 10,097,670.00 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0,097,670.00 元。募集
专项资金余额 21,709.13 元(利息收入)将继续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约定的内容进行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16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
公司已按照要求将募集资金全部缴存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 行账户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主办券商及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共 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三方共同监管下按 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第一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70,000.00 元专项账户为
35090188000161341 ,第二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97,670.00 元专项账户为
35090180807236686。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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