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鑫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和终止挂牌
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江西鑫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陶股份”)于2017年4月21日
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正计划办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
鑫陶股份原定于2017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因鑫陶股份年度审计尚未完成,且正在办理
终止挂牌事项,鑫陶股份无法在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同时,
公司正在办理终止挂牌事项,拟不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由于公司未能在2017年4月30日前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刘建斌、董事会秘书吴霞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董事长刘建斌、董事会秘书吴霞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挂牌公司董事长刘建斌、董事会秘书吴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鑫陶股份存在终止挂牌和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并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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