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7
公告编号:2016-008
证券代码:836454 证券简称:大有恒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大有恒水产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毕洪江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美凤为毕洪江岳母;赵海燕为毕洪江嫂子;彭旭东为毕洪江姐夫。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毕洪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6-008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上海市成山路2008弄
张美凤 - -
50号103室
洪泽县东风商业街二幢
彭旭东 - -
402室
上海市虹口区友谊三村
赵海燕 - -
26号甲102室
(二)关联关系
毕洪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美凤为毕洪江岳母;
赵海燕为毕洪江嫂子;彭旭东为毕洪江姐夫。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金额将不超过1000万元,以张美凤、赵海燕、彭旭东三人持有的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6-008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大有恒水产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大有恒水产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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