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辉再生:关于收到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金辉再生资讯
2017-09-26 16: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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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6

公告编号: 201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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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6445 证券简称: 金辉再生 主办券商: 西南证券

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

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告[2017]1305 号)(以下简称

“决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被处罚事项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在 2017 年会计年度的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

露违规。

对于上述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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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 受处罚情况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

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股转公

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公司采取出局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

取出局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 处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罚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四、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未能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之前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接受股转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整改如

下:

公司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全

体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规则,按照《业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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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诚实

守信、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升公司规范化

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发投资者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

告[2017]1305 号)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辉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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