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15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第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通信”、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项目的主办券商,已会同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同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作了补充和修改。在此基础上,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会计师专项回复”),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和修改情况逐条回复如下,律师及会计师回复另见“补充法律意见书”及会计师专项回复。其中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部分,已用楷体加粗予以标明。
大通证券所做出的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是根据核查过程中取得的文件和信息资料做出的职业判断,我们承诺对专项核查的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l黑体: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l宋体: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
l楷体: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释义
在本回复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
指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移远通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 指
(试行)》
挂牌 指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公开转让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指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芝兰、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芝兰律师事务所
上海汲渡 指 上海汲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移远通信股东
宁波鼎锋明德正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移远通
宁波鼎锋 指
信股东
移远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QuectelTechnologies
移远科技 指 CompanyLimited,系移远通信的全资子公司,注册于英
属维尔京群岛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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