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7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36415 证券简称:首嘉智慧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年 5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吴坤先生、刘兴涛先生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关于免去刘兴涛先生监事会主席职务》、《关于提名滕慧丽、陈丹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议案。上述议案中《关于免去吴坤先生、刘兴涛先生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关于提名滕慧丽、陈丹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需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免去吴坤先生的监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刘兴涛先生的监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刘兴涛先生的监事会主席,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滕慧丽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丹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2-025
(二)任免原因
因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免去吴坤先生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免去刘兴涛先生股东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免去职务后,吴坤先生、刘兴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提名滕慧丽女士、陈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新任监事滕慧丽,女, 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
化工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历任: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9 月担任辽
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盘锦
昆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办负责人;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职辽宁首嘉智慧城
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职辽宁首嘉智慧城市
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运营专员;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7 月辽宁首嘉智慧城
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主管;2019 年 7 月至今任职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副经理。
新任监事陈丹,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东北财经
大学公司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历任: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职辽宁首嘉智慧
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文员;2021 年 8 月至今任职辽宁首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主管。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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