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1
广东裕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一节 监事 ...... 33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第八章 关联交易........36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9
第十章 通知 ...... 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1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3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四章附则 ...... 45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裕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裕利(东莞)玩具制品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由东莞市蛟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裕利(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
第三条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股票于2016年04月0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裕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清凤路357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40.8万元(大写:玖仟贰佰肆拾万捌仟人民币),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并经审批机关审批后,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变
更。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打造中国智能玩具名牌,开创全新儿童产业生态。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玩具、工模、五金塑料制品、音响设备、电子乐器;纸制品、干电池、展示柜、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有色金属合金、工程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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