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鸿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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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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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144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 年10 月28日根据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31,139,798.7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702,717.87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12,681.68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25,158,521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27,554,000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2,395,479 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72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125,158,521*(0.80÷10)÷127,554,000=0.0784976;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0784976)÷(1+0+0)。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1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2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相关参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将依照《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调整方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180-1 号 联系人:陈晓雨

电话:15356630907 传真:0571-88898703

七、备查文件

(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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