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2-06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836378 证券简称:创盛智能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11月聘请渤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担任主办券商,于2016年4月14日经渤海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渤海证券在作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期间,始终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渤海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与渤海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于2017年1月15日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向公司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于同日生效。自2017年1月26日起,由长城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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