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六期)
尚航科技资讯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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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2-15

关于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航科技”、“股份公司”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动,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国泰君安证券本期辅导人员包括刘祥茂、王安定、张贵阳、房子龙、柏昱、潘登、符家乐、刘志文、陈昊腾;辅导小组组长为刘祥茂。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泰君安证券为尚航科技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机构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第六期辅导工作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辅导小组采

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辅导对象日常交流辅导、电话会议、外部访谈、现场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接受辅导的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针对辅导对象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督促接受辅导人员继续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通过个别答疑的方式,促进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内控制度



继续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对发行人的具体会计问题和合规性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和规范。



3、收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持续关注行业政策



收集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了解最新的监管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关注外部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公司在规范运作、财务报告体系建设和重大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等基本的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对公司上市流程及审核程序有了一定的认识,明确了各自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责任和角色,并了解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在内部较好地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A 股上市的相关筹备工作也在开展中。下一阶段,国泰君安证券拟对 2021 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继续进行深入核查。



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国泰君安证券辅导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査、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规范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自 2022 年 1 月起,国泰君安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并协助尚航科技开始

下一阶段的上市辅导工作。



辅导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有效的提升辅导对象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并督促辅导对象对前期存在的一些尚待规范或完善的问题加以解决。



针对尚航科技的实际情况,国泰君安证券参与辅导工作的辅导人员已制定有针对性的辅导计划,在辅导工作中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辅导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以审核、指导。



附件 1: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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