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6
公告编号:2018-052
证券代码:836356 证券简称:易信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披露日期为2017年6月6日)实际发行股数5,454,545股,共募集资金59,999,995.00元,已经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易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095号)。
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已经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用途为:33,899,995.0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3,000,000.00元用于百旺信工业区第三期数据中心机房建设,3,100,000.00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三、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支付员工工资属于募集资金用途中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故公司拟从募集资金中分别支出
公告编号:2018-052
755,163.00元用于发放2018年3月份员工工资、支出711,278.00元用于发放2018年4月份员工工资。因公司相关人员未合理预测代发银行系统发放工资的扣款时间,未能提前将发放2018年3月份及4月份员工工资所需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代发工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账号:4000020409200100232),导致代发工资银行账户在相关募集资金转入前以其账户中的自有资
金预先垫付了部分员工工资(2018年3月份垫付34,079.00元,2018
年4月份垫付34,879.00元)。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9日、2018年5月18日一次性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向代发工资银行账户转入755,163.00元、711,278.00元,用于支付2018年3月份及4月份员工工资并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垫付的部分员工工资(2018年3月份34,079.00元,2018年4月份
34,879.00元)。
具体情形如下:
自有资金投入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序号 自有资
支付时间 金额(元) 置换时间 金额(元) 金用途
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4000020409200100232
1 2018-4-19 34,079.00 2018-4-20 34,079.00工资
2 2018-5-18 34,879.00 2018-5-18 34,879.00工资
合计 68,958.00 68,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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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置换所涉及的自有资金用途不存在不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前述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再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补充追认并披露。
四、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六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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