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湖南高盛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板业”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152 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就高盛板业 2020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因审计机构未按时完成首次从事证券业务备案工作,导致公司无法按照既定的计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网信证券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催促审计机构抓紧完成首次从事证券业务备案工作,尽快进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完成审计工作
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无法在原申请披露时间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正常披露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高盛板业于 2021 年 4 月初将审计机构变更
为湖南楚才会计师事务所于为其提供审计服务。高盛板业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
与该所签订年度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虽已向国家财政部、证监会提交了首次从事证券业务备案申请,但截至今日尚未获得备案确认,且预估在 4 月 30 日前通过备案审核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一直未能正式开展年报审核工作。
审计人员已经做好前期资料的收集工作,会在备案通过后争取时间尽快正式开展审计工作,高盛板业将全力配合本次审计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预计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之前结束现场审计工作,2021 年 6
月 23 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公司预计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完成年报编制工作并
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四)主办券商在督导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关具体的督导情况
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主办券商督导人员与公司保持紧密沟通,积极主动了解公司复工复产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进场的安排,督促公司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培训视频及相关文件,及时协助公司解决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提前做好年报披露准备。针对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主办券商将督导公司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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