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川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吉川科技资讯
2020-12-03 17:53: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12-03


证券代码:836279 证券简称:吉川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279 吉川科技 2020 年 12 月 15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小享社区工业区建南二路 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为配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综合各方面因素慎重分析论证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

为了顺利完成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授权事项具体包括: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终止挂牌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文件;

(4)根据需要对有关终止挂牌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5)办理与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完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与公司其
他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学军、苏俊出具了《承诺函》,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异议股东需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事项审议通过之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后 10 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股份回购申请。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以上情形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原则上以不低于该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

(三)回购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