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6279 证券简称:吉川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公司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 34-00066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公司与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合理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对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项
余额 3,734,222.90 元,应收款项余额 1,622,000.00 元,合计 5,356,222.90 元,我
们无法对贵公司与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交易及余额的下列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相关交易的商业理由及商业实质,销售和采购的真实性;
(2)相关交易及余额是否在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中恰当处理,以及对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3)公司是否与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公告编号:2020-016
二、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
公司的交易实质性、合理性存在疑问,对于预付款项的余额、应收账款不能
找到充分的审计证据。而且签订的相关采购合同、发票回函信息不够全面,
以至于在审计过程中无法取到更多合法、合理的依据,导致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与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
并且存在交易真实性产生不确定性。
2、东莞市川赢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交易属正常的商业实质,公 司向其购买喷砂机、砂料、配件等,由于喷砂机属机械制造业需要周转资金, 签订合同时会预付机器、配件等商品的款项,这是属于正常的实质性交易行为, 也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3、针对保留意见出现的原因,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今后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财务能力;
(3)加强公司合同制度管理,严格把控合同质量;
(4)规范公司管理制度,更深刻的领悟财务制度的重要性。
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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