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1
公告编号: 2017-068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2日。 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贵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千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l、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代
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 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7日9点至14点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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