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1
公告编号:2017-031
证券代码:836229 证券简称:众恒志信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众恒志信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核算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项目。
(三)变更原因
2016年12月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
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根据通知,公司于 2016
公告编号:2017-031
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16年度调增利润表“税金及附加”
11,892.83元,调减利润表“管理费用”11,892.83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众恒志信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众恒志信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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