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3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836207 证券简称:骏地设计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上海骏地建筑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骏地建筑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2.70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公告编号:2017-014
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17年6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6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申路1888号3楼
联系人:张凌云
电话:021-33882966 传真:021-64646130
上海骏地建筑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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